县直及驻县市属各单位党支部(总支、党委):
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全面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中“坚持标准,保证质量,改善结构,慎重发展”的方针,严把党员“入口关”,坚持“成熟一个,发展一个”的原则,拟举办县直及驻县市属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时间、地点
2007年5月19日上午由各单位党组织统一到县委党校报名。5月19日下午开始授课培训,5月21日下午考试。
二、培训对象
主要培训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驻县市属单位党支部(党总支、党委)培养考察一年以上入党积极分子。
三、培训内容
这期培训班具体培训学习以下内容:
1、党的十七大报告;
2、《党章》和党的基本理论、基础知识。
四、培训有关事宜
1、培训考试。培训结束时,将对每位学员进行考试,考试成绩记入本人组织档案,未参加培训或成绩不合格的不得作为发展对象。
2、培训经费。由县委党校对每位学员收取50元的培训费,用于培训教材费、资料印刷费和办班杂费的开支。